各单位:
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办学,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多渠道拓展办学经费来源,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募集工作,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地大学校办发〔2022〕2号)拟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为学校争取社会捐赠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内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学校按获得国家财政配比资金额度的70%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下拨给捐赠募集单位作为捐赠募集奖励,用于各二级单位事业发展,此项资金已拨付到位。各二级单位可以使用不超过此项下拨资金额度的30%自主奖励为募集捐赠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(团队)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4年9月6—20日。
三、申报方式
1.各单位填写《募集捐赠奖励申报表》(附件1),由项目负责人签字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1个项目1份申请表;
2.在本单位“捐赠募集奖励”项目卡按照《募集捐赠奖励申请表》的总体情况,在“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”“收入申报”模块填报“社会捐赠奖励”《薪酬发放表》,按项目造表或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全部项目后填报1张酬金表均可;
3.《募集捐赠奖励申报表》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基金会邮箱:cugedf@126.com;《捐赠奖励申报表》《薪酬发放表》纸质版(均一式两份)交至校友与社会合作处(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)。
四、其他
1.申报过程中,各单位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,依照人员贡献客观公正分配;
2.未按时申报的,视为放弃2024年度捐赠奖励,后期不予补发。
联系人:张鑫,027-67886293,
办公地址: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214
附件:《募集捐赠奖励申报表》
校友与社会合作处
2024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