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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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
校友与社会合作处(深圳研究院、浙江研究院)工作职责

校友与社会合作处负责校友工作与教育基金管理、合作与交流、驻外平台建设以及乡村振兴、定点帮扶等工作。承担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、校友会秘书处工作。深圳研究院、浙江研究院等驻外平台挂靠校友与社会合作处。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负责协调国内社会合作工作。统筹有关合作协议签约和项目衔接、资源整合等工作。

(二)负责校友会秘书处日常工作。健全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体系,搭建校友联络与合作平台。

(三)负责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。依法依规负责各类捐赠和基金会资金的管理。

(四)承担上级单位安排部署的乡村振兴、定点帮扶、对口支援等任务。

(五)指导和协调驻外平台(区域研究院)开展工作。

(六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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