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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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 

20133月,校友与社会合作处成立,属学校职能部门,行使原校友工作办公室、教育发展基金会、董事会和校友会职能。20185月更名为“校友工作与教育基金管理处”,主要职责是:  
  
一、遵循“信息互通、资源互融、共同发展”工作理念,履行《中国地质大学校友总会章程》中的相应管理服务职责,完善校友信息库,拓展校友联络渠道,搭建校友合作平台,提高校友服务质量,建立校友、母校、地方的发展共同体。       
  二、履行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中的各项职责,广泛拓展各类筹资、捐赠的渠道,积极争取单位、企业、知名人士、企业家、基金会、校友等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支持,募集并管理学校发展基金。  

       三、围绕学校发展,拓展社会资源办学。充分协调办学单位与校友关系,积极促进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就业创业。